延長保修服務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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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車延長保修服務條款
一、總則
1.1 本《整車延長保修服務條款》(“服務條款”)是購車客戶或車主(簡稱“用戶”或“甲方”))向小鵬汽車銷售有限公司或其關聯公司,或授權合作商(簡稱“小鵬汽車”或“乙方”)購買小鵬品牌電動汽車整車延長保修服務產品(“整車延保服務”)所簽訂《機動車整車延長保修服務協議》(“服務協議”)的重要組成部分。服務條款以及小鵬汽車據實向用戶提供的“權益”(具體以小鵬汽車官方網站公示為準)或“服務憑證”將共同構成服務協議。
1.2 用戶應根據交易需要的支付方式(如小鵬APP商城,微信,支付寶等)向小鵬汽車支付購買整車延保服務所應支付協議價款。用戶確認并同意,于本協議生效之前或生效當天向小鵬汽車付款,否則本服務協議不予生效。
1.3 如果用戶的車輛在延長保修期間因質量問題引發故障,請用戶聯系小鵬汽車品牌經銷商或授權售后服務機構(“服務機構”)要求提供延保服務。
1.4 服務機構應當按照服務協議的約定的范圍和保修服務質量標準向用戶提供延保服務。
1.5 整車延長保修服務全國聯保。
二、延保服務說明
2.1 請用戶在申請延保服務時出示“服務憑證”或“權益”。在延長保修服務期限內,用戶將無需負責承擔涵蓋在延長保修服務范圍內的維修費用。服務機構在收到用戶申請后,對于不屬于或不符合延保服務范圍的內容需及時告知用戶,由雙方另行確認處理方案。
2.2 除非服務協議或小鵬汽車其他文件另有特殊說明,本服務協議(包括延保服務權益、延保范圍、除外責任、用戶義務、最高延保保修金額、違約責任等)僅適用于用戶已經購買了延長保修服務的小鵬汽車車輛。
2.3 延保服務并不負擔所有的故障與費用,具體請參考第三條“延長保修服務范圍”。
2.4 甲方在下單后的猶豫期內(7天內)取消訂單、要求退款的,則本協議自乙方退還甲方協議價款時終止。
三、延長保修服務范圍
3.1使用地區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包括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
3.2延長保修期限說明
用戶購買的延長保修服務的期限以服務協議及如下約定為準:
針對原廠保修期剩余時間超過3個月并且剩余里程超過5000公里的車輛,延保服務起始日期:
延長保修服務起始日為原廠保修期到期后的次日。
針對原廠保修期剩余時間不足3個月或者剩余里程不足5000公里的車輛,延保服務起始日期:
用戶購買延保服務時間離原廠質保期截止不足三個月或不足5000公里的,則延長保修服務起始日為用戶購買延保服務之日后滿三個月期限的次日,或用戶購買延保服務之日后車輛行駛達到5000公里之時(以先到者為準)。
在車輛原廠保修期內,購買延保服務的車輛的延保服務終止日期:
如用戶購買1年期延保產品,則在原廠質保期的基礎上延長1年或3萬公里(以先到者為準)。
如用戶購買2年期延保產品,則在原廠質保期的基礎上延長2年或6萬公里(以先到者為準)。
3.3延長保修范圍
本延長保修條款的保障范圍包括整車保修零部件(除關鍵、易損耗零部件),具體詳見如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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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 |
內容 |
是否屬于延保保障范圍 |
原廠質量保證期限 |
延長保修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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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車保修期 |
關鍵零部件、易損耗零部件、特殊零部件之外的整車原車零部件 |
屬于 |
G3/P5:48個月或100,000公里;P7/G6/G9/X9/M03/P7+/G7/全新P7等:60個月或120,000公里; |
1年或30,000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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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零部件保修期 |
動力電池及管理系統、驅動電機及其控制器 |
不屬于 |
G3/P5:96個月或150,000公里P7/G6/G9/X9/M03/P7+/G7/全新P7等:96個月或160,000公里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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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損耗零部件保修期 |
雨刮刮片 |
不屬于 |
6個月或5,000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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蓄電池、遙控器電池、燈泡、保險絲、空調濾芯、制動摩擦片、輪胎 |
不屬于 |
12個月或20,000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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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類零部件保修期 |
音響、橡膠類、玻璃、傳感器、繼電器、油漆 |
屬于 |
36個月或60,000公里 |
1年或30,000公里; |
3.4延長保修服務除外責任(本除外責任適用于本服務協議所含的所有延長保修服務)
3.4.1服務產品不包括如下內容(即甲方車輛的故障原因屬于以下任一情況的,則乙方不提供本協議相關服務):
• 因外力或事故引起的,即任何外部事件、以機械力(例如:拆解、撞擊、刮蹭、穿刺、液體侵泡、腐蝕、電擊、高溫烘烤等)直接或間接作用在車輛而造成的故障。
• 因人為故意、惡意、過失、或不當行為(例如:未按手冊使用/保養/修理車輛、進行超速/競技類駕駛、超載荷、車輛改裝/加裝或對車輛進行細節變更/改造、未配合制造商完成產品召回且未對此采取必要措施和行動等原因)所造成的故障。
• 因不可抗力或第三方因素(例如:風暴、冰雹、雷電、地震、洪水、動物、火災、爆炸、核輻射、戰爭、內戰、動亂、罷工、停工、扣押、沒收、征用、重大事故、盜竊、搶劫、或其它外界干涉原因)造成的故障。
• 由任何種類的動物造成的故障。
• 因任何類型的類似戰爭事件、內戰、動亂、罷工、停工、沒收、扣押、征用、管制,或其它更嚴重的外界干涉或受核能影響而造成的故障。
• 如果故障導致第三方必須以制造商、進口商、承包商的身份依據維修單、保修或其他保修承諾(善意)承擔損失。對于為液化石油氣轉換而安裝的所有部件,或在保修開始后進行的改裝而造成的故障,本條款同樣適用。
• 由任何原因 (包括但不限于計算機病毒)造成的電子數據丟失、損壞、毀壞、失真、刪除、破壞或改變而造成的故障;或由前述原因導致的無法使用、功能降低、產生的任何性質的成本及費用,無論是否同時有任何其他原因發生,或損失造成的任何其他后果。
• 因參加競速類或試駕活動造成的故障。
• 因車軸載荷和掛車載荷高于制造商允許和指定的載荷而造成的故障。
• 因使用了不合適(未經制造商批準)的潤滑油或作業材料而造成的故障。
• 因未經制造商批準對車輛進行技術變更(例如調校)或自行安裝原廠件或附件而造成的故障。
• 因使用了本身明顯需要維修的部件,除非可證明故障與該維修需求無關,或在故障發生時,該部件至少已由具有資質的專業人員進行了臨時修復。
• 因不在本延長保修范圍內的部件引起的損壞;如果本保修范圍內的某部件功能受到限制,但該部件本身沒有損壞(間接損害)跡象,則本條款則同樣適用。
• 由于本延長保修范圍內的故障部件導致不屬于本延長保修范圍的部件發生故障;如果前述故障導致該部件的功能受限(間接損害),則本條款同樣適用。
• 由本服務維修或者保險事故理賠案件責任中理應更換和保養的部件而引起的故障:依據制造商要求的維護保養規定,為確保駕駛車輛的功能和安全性,根據汽車的車齡、使用年限、行駛里程情況應當進行的零部件更換和保養。
• 本延長保修范圍內部件引起的故障,可追溯到購買保修時已存在的缺陷,且該缺陷本應可由具有資質的人員依照制造商認可的維修保養標準檢測發覺。
• 車輛發生過重大事故或事件、如浸水、火燒或重大交通事故造成車輛主體(橫梁、縱梁、 懸架、駕駛室、電池包、電機、電子電器系統)嚴重受損。
3.4.2此外,對于與以下任何一種互為因果關系的相關故障乙方均不予提供延保服務:
• 里程表修改的相關證明文件缺失;或者對里程表在特定里程數進行的修改雖有記錄但在非本服務維修案件中并未做出特別說明。
• 未考慮到制造商的產品召回,且未就此采取必要的措施和行動。
• 故障發生后未及時申請延保服務,且該車未駕駛/拖到修理廠進行維修,導致產生其他的故障的情形。
• 未遵照制造商服務條款中的規定和說明使用或維修車輛。
3.4.3任何因經銷商所作的細節變更而導致的成本或損失均不在延保服務的保修責任范圍內。
本延保服務保修范圍不包括用戶要求取消車輛銷售協議(退貨)、降低購買價格(降價)和替換(置換)的權利。
四、最高延保保修金額
4.1 延保車輛在其延保期內的累計賠償金額以銷售發票中記載的該車輛的銷售價格為限。
五、用戶義務
5.1 用戶享有延長保修服務的前提是用戶必須按照車輛品牌《用戶書冊》/《保修手冊》等的建議和要求對車輛進行正確使用,并在小鵬汽車經銷商或品牌授權售后服務機構處進行保養和維護。
5.2 用戶需確保經銷商完整填寫服務記錄,并保留好每一次在經銷商/服務機構維修、保養的記錄和證明。
5.3 延保服務有效期內,用戶需確保車輛用途為非營運性質,若用戶變更車輛用途(用于營運)的,自變更之日本協議終止,且不予退回任何延保服務費用。
六、用戶注意事項
6.1 用戶車輛應該按照小鵬廠家的要求,在小鵬汽車品牌經銷商/授權服務機構處進行修理或定期保養的。
6.2 用戶應當妥善保管車輛的維修和保養記錄,包括維修和保養的日期、維修和保養時車輛的行駛里程,以及對維修、保養項目和安裝零件的描述。在有要求時,用戶需出示這些維修和保養記錄,否則,用戶將失去享受延長保修服務的權利。
6.3 用戶需要告訴小鵬汽車/服務機構一切會影響到用戶延長保修的服務信息(包含在延長保修服務期間的任何變化)。
七、違約責任
7.1 如果用戶以任何方式提出虛假的、偽造的或不真實的(“虛假申請”)延保服務申請,經查證屬實的,則小鵬汽車將會向用戶追繳虛假申請所發生的或已提供之保修服務所對應的等價金額款項,且因虛假申請給小鵬汽車造成的全部損失由用戶負責賠償。同時,小鵬汽車可單方終止延保服務/解除服務協議,用戶將失去享有延長保修服務協議的所有權利。
7.2 任何一方違反服務協議的約定或不完全履行協議義務的,均屬違約,經守約方催告后仍不予及時糾正或履行義務的,則守約方有權單方解除協議,服務協議自通知送達之日解除,違約方應承擔等同于協議價格的違約金,并賠償由此給守約方造成的實際損失。
八、服務取消或協議解除
8.1 任何一方經與對方協商一致的,可進行變更/提前終止/解除服務協議,并應簽訂書面協議。
8.2 本服務協議自延保服務期限屆滿、依法依約提前解除、或用戶變更車輛用途(將車輛用于營運)時終止。
8.3 當出現以下任一情況時,本服務協議終止/服務產品權益終止:
•任何時候車輛使用性質為營運車輛,或者車輛有用于營運用途的;
•車輛報廢、滅失、保險認定全損、或達到國家法律法規強制報廢標準的;
•用戶被證實車輛入網注冊時冒用他人證件或提供偽造、變更的證件完成注冊的。
九、其他
9.1 任何一方因法定不可抗力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戰爭、暴動、罷工、瘟疫/病疫、政府政策/管制、嚴重自然災害、意外火災事故等)不能及時履行或無法繼續履行服務協議的,應及時通知對方,并在合理期限內向對方提供遭遇不可抗力的相關證明,則對此無需承擔違約責任,各方自行承擔已方損失,并由雙方協商書面確定延后履行或提前終止服務協議。
9.2 因本協議/服務所引起的或與之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雙方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9.3 本協議自雙方簽章(包括采用合法合規電子簽約平臺進行簽署)且用戶支付協議價款后生效,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