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池終身質保服務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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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鵬汽車動力電池終身服務條款
一、總則
1.1 基于購車客戶或特定車主(“甲方”)自愿向小鵬汽車銷售有限公司或其關聯公司(“乙方”或“小鵬汽車”)購買小鵬品牌電動汽車“小鵬汽車首任車主車輛動力電池終身質量保修服務產品”(簡稱“服務產品”)并簽訂本《服務合同》。甲方可根據交易需要的支付方式(如小鵬APP商城,微信,支付寶等)向小鵬汽車支付購買服務產品所應支付的合同價款。甲方確認并同意,于本合同生效之前或生效當天向小鵬汽車付款,否則本服務合同不予生效。
1.2 如果甲方車輛的電池在本服務產品有效期內發生了故障,甲方應及時聯系小鵬汽車品牌經銷商或授權售后服務機構(“服務機構”)進行狀況說明,以便據實享受服務產品。
1.3 服務機構應當按照服務合同約定的服務范圍和服務質量標準向甲方提供服務產品。
1.4* 特別說明:僅限通過小鵬汽車官網、官方APP或其他線下渠道購買小鵬品牌汽車且用于“非營運用途”的首任車主(首次車管所注冊登記的車輛所有權人)在持續保持車輛所有權的情況下可享受本服務產品。任何情況下,非首任車主或用于營運的車輛車主均無法享受本服務產品。
車主信息: 車輛信息:
車主姓名或單位名稱: 車型:
聯系電話: VIN:
身份證號或組織機構代碼: 動力電池編碼:
車輛權利:須至始保持為首任車主
使用性質:車輛必須至始保持為非營運性質用途
商城訂單號:
二、服務產品說明
2.1 在服務產品期限內,甲方車輛出現服務范圍事項后,可向小鵬汽車或服務機構申請服務產品,經乙方確認符合服務范圍的,則由乙方負責承擔涵蓋在服務產品服務范圍內的電池包維修費用。
2.2 除非服務合同或小鵬汽車其他文件另有特殊說明,本服務合同(包括服務產品權益、服務范圍、除外責任、甲方義務、最高服務費金額、違約責任等)僅適用于甲方已經購買了服務產品的小鵬汽車車輛。
2.3 服務產品并不負擔甲方車輛電池的所有故障維修與費用,具體請參考第三條“服務產品范圍”。
三、服務范圍
3.1 服務產品有效期說明
服務有效期:本服務產品的服務有效期為甲方車輛動力電池合規有效使用周期 【即從新車首次銷售并完成注冊登記之日起,直至首任車主對車輛的所有權喪失(例如車輛過戶、車輛被盜或被搶無法找回)或合法行駛資質喪失/終止(例如:車輛因事故致損或使用年限屆滿、保險認定全損、或其他達到法定報廢條件)時服務有效期結束,前述條件以先到者為準】。
3.2 服務內容
3.2.1 服務產品具體服務內容如下:
甲方車輛的動力電池,因設計、原材料、制造工藝、零部件質量等原因引起的故障,或當動力電池出現由質量問題引起的故障,經小鵬汽車檢測核定后,小鵬汽車將為甲方車輛提供免費的服務,包括電池的維護、修理、更換零部件,詳細質保條款可參考小鵬汽車《保修/保養手冊》。
3.3 服務產品除外內容
3.3.1 服務產品不包括如下內容(即甲方車輛的動力電池故障原因屬于以下任一情況的,則乙方不提供本合同相關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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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外力或事故引起的,即任何外部事件、以機械力(例如:拆解、撞擊、刮蹭、穿刺、液體侵泡、腐蝕、電擊、高溫烘烤等)直接或間接作用在車輛或電池上而造成的電池故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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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人為故意、惡意、過失、或不當行為(例如:未按手冊使用/保養/修理車輛、進行超速/競技類駕駛、超載荷、車輛改裝/加裝或對電池進行細節變更/改造、未配合制造商完成產品召回且未對此采取必要措施和行動等原因)所造成的電池故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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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不可抗力或第三方因素(例如:風暴、冰雹、雷電、地震、洪水、動物、火災、爆炸、核輻射、戰爭、內戰、動亂、罷工、停工、扣押、沒收、征用、重大事故、盜竊、搶劫、或其它外界干涉原因)造成的電池故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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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任何種類的動物造成的電池故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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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任何類型的類似戰爭事件、內戰、動亂、罷工、停工、沒收、扣押、征用、管制,或其它更嚴重的外界干涉或受核能影響而造成的電池故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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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故障導致第三方必須以制造商、進口商、承包商的身份依據維修單承擔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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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任何原因 (包括但不限于計算機病毒)造成的電子數據丟失、損壞、毀壞、失真、刪除、破壞或改變而造成的故障;或由前述原因導致的無法使用、功能降低、產生的任何性質的成本及費用,無論是否同時有任何其他肇因發生,或損失造成的任何其他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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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車軸載荷和掛車載荷高于制造商允許和指定的載荷而造成的故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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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使用了不合適(未經制造商批準)的潤滑油或作業材料而造成的故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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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未經制造商批準對車輛進行技術變更(例如調校)或自行安裝原廠件或附件而造成的故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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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使用了本身明顯需要維修的部件,除非可證明故障與該維修需求無關,或在故障發生時,該部件至少已由具有資質的專業人員進行了臨時修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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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考慮到制造商的產品召回,且未就此采取必要的措施和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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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障發生后未及時申請服務產品,且該車未駕駛/拖到修理廠進行維修,導致產生其他的故障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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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遵照制造商服務條款中的規定和說明使用或維修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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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因甲方或第三方對動力電池所作的細節變更、改造等,而導致的成本或損失均不在服務產品的服務范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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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服務產品服務范圍不包括甲方要求取消車輛銷售合同(退貨)、降低購買價格(降價)和替換(置換)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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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不屬于法律法規、《保修/保養手冊》所規定動力電池質保范圍的內容。
四、最高服務費金額
4.1 本服務產品的單次最高服務費金額應不高于車輛更換動力電池包的市場價格,累計不超過整車購買價格。
五、甲方義務及注意事項
5.1 甲方享有服務產品的前提是甲方必須符合本服務協議第1.4條的條件、以及按照車輛品牌《用戶書冊》/《保修/保養手冊》等的建議和要求對車輛進行正確使用,并在小鵬汽車經銷商或品牌授權售后服務機構處進行保養和維護。
5.2 甲方需確保經銷商完整填寫服務記錄,并保留好每一次在經銷商/服務機構維修、保養的記錄和證明。
5.3 甲方車輛應該按照小鵬廠家的要求,在小鵬汽車品牌經銷商/授權服務機構處進行車輛修理或定期保養等。
5.4 甲方應當妥善保管車輛的維修和保養記錄,包括維修和保養的日期、維修和保養時車輛的行駛里程,以及對維修、保養項目和安裝零件的描述。在有要求時,甲方需出示這些維修和保養記錄,否則,甲方將失去享受服務產品的權利。
5.5 甲方需要告訴小鵬汽車/服務機構一切會影響到甲方享受服務產品的信息(例如出現第3.2.1條的情形),如果甲方未及時告知至始事實內容無法查證的、無法退費的,則相關后果責任由甲方自擔。
六、乙方義務及注意事項
6.1 乙方應按本合同的約定及時為甲方提供服務產品;
6.2 乙方或服務機構在收到甲方申請后,對于不屬于或不符合服務產品范圍的內容乙方或服務機構需及時告知甲方,由雙方另行協商確認處理方案。
6.3 乙方確保所提供的服務產品及質量符合本合同約定的標準。
七、違約責任
7.1 如果甲方以任何方式提出虛假的、偽造的或不真實的(“虛假申請”)服務產品申請,經查證屬實的,則小鵬汽車將會向甲方追繳虛假申請所發生的或已提供之服務產品所對應的等價金額款項,且因虛假申請給小鵬汽車造成的全部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同時,小鵬汽車可單方終止服務產品/解除服務合同,甲方將失去享有服務產品合同的所有權利。
7.2 任何一方違反服務合同的約定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義務的,均屬違約,經守約方催告后仍不予及時糾正或履行義務的,則守約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服務合同自通知送達之日解除,違約方應承擔等同于合同價格的違約金,并賠償由此給守約方造成的實際損失。
八、服務取消或合同終止
8.1 甲方購買服務產品(即甲方支付合同價款且簽訂服務合同)后,小鵬汽車僅支持如下情況下甲方單方取消服務或終止合同后給予退款,除此以外,其他任何無法定或約定條件下小鵬汽車均不予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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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車輛在法定三包有效期內,因達到三包退換車條件,依法進行退車或換車的;甲方可要求終止本合同,小鵬汽車全額退還合同價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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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在下單后的猶豫期內(7天內)取消訂單、要求退款的,則本合同自小鵬汽車退還乙方合同價款時終止。
8.2 任何一方經與對方協商一致的,可進行變更/提前終止/解除服務合同,并應簽訂書面協議。
8.3 本服務合同自服務產品期限屆滿、依法依約提前解除時終止。
8.4 當出現以下任一情況時,本服務合同終止/服務產品權益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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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時候,甲方車輛發生過所有權變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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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時候甲方車輛使用性質為營運車輛,或者車輛有用于營運用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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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車輛報廢、滅失、被保險認定全損、或達到國家法律法規強制報廢標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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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被證實車輛入網注冊時冒用他人證件或提供偽造、變更的證件完成注冊的。
九、其他
9.1 任何一方因法定不可抗力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戰爭、暴動、罷工、瘟疫/病疫、政府政策/管制、嚴重自然災害、意外火災事故等)不能及時履行或無法繼續履行服務合同的,應及時通知對方,并在合理期限內向對方提供遭遇不可抗力的相關證明,則對此無需承擔違約責任,各方自行承擔已方損失,并由雙方協商書面確定延后履行或提前終止服務合同。
9.2 因本服務合同、服務產品引起的或與服務產品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雙方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提交廣州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仲裁語言為中文,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9.3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包括采用合法合規電子簽約平臺進行簽署)且甲方支付合同價款后生效,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